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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原产地证,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电子化签发

发布:2024-10-25 12:23,更新:2024-10-25 1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塞自贸协定)已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4号),中国贸促会已于7月1日起受理中塞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申请,并于10月25日0时起启用中塞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电子化签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授权开展优惠原产地业务的签证机构具体承担本地区中塞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工作。


     二、申请人通过登录贸促会原产地优化升级系统(https://declare.ecoccpit.net)如实准确填报证书基本信息及货物信息,完成证书申请。塞尔维亚海关接受电子签章,中塞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可自主打印。


     三、对于10月25日前签发的证书,可在贸促会原产地优化升级系统中查询;如需改证重发,仍采取线下受理的方式。


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塞尔维亚是中国第29个自贸伙伴。协定生效后,中塞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逐步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在协定生效当天立即取消。双方Zui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都将达到95%,不仅能有力促进双边贸易增长,使两国消费者享受到更多、更优质、更优惠的进口产品,还将促进双方投资合作和产业链融合。

随着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 实现电子化签发,外贸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原产地业务,货物享惠效率极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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