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对已经传入并造成严重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要摸清底数,“一种一策”精准治理,有效灭除。
2021年4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对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监测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实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是国家明确要求开展的基础性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田、果园、渔业水域的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制定印发我省《实施方案》,明确普查目标、安排、任务、以及组织与实施等,有利于压实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的工作责任。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文件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面上调查技术规程(试行)
农业外来入侵植物调查与标本制作技术规定
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调查与标本制作技术规定
外来入侵水生动物调查与标本制作技术规定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对象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的调查对象包括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和外来入侵水生动物 3 大类。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流程与方法
1、资料收集
以我国初步掌握的外来入侵物种信息为基础,组织专家开展本行政区内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研究,结合公报、公告、统计年鉴、工作报告、专著、学术报告、期刊论文等文献资料,确定发生面积大、危害生境广、造成损失严重的主要物种,形成省级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参考清单。
2、踏查
针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面上调查清单所列物种,应结合本地区主要地理环境特点、生境分布特征等确定踏查关键节点,明确踏查重点区域,设置踏查路线和踏查点,组织进行踏查,记录不同踏查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发生生境、分布面积、危害对象等信息。踏查应按照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和外来入侵水生动物分类进行。踏查应选择在入侵物种生长繁殖盛期或危害症状显露期,重点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踏查次数。
3、标准样地调查
根据踏查结果,对已知外来入侵物种的严重危害区域和未列入清单的新发物种发生区域,应设立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标准样地或外来入侵水生动物采样点,调查掌握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程度。
4、标本制作及鉴定
针对实地踏查或标准样地调查中新发现的或难以现场鉴定的物种,应采集制作标本并保存至少 2年,及时组织专家或寄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5、图像拍摄
现场调查时,可利用普查 APP 内置的图片采集功能,对物种发生生境、危害特征等进行图像采集和上传。照片统一采用 JPG格式,图像不低于 1000 万像素。对于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应及时在 APP中上传。拍摄的图像资料可作为工作过程证明材料和物种鉴定参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