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充分调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区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受理杭州市临安区2024年度第二批企业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才补助公告如下:
一、受理条件
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才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2项条件:
(一)在临安区注册的企业工作期间,通过初定、评审、考试、确认等方式取得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临安区缴纳社会保险;
(二)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
二、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28日(非工作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三、受理流程
(一)人才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将材料上报区人力社保局。
申请材料包括:
1.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分别提供由本人承诺签字、落款日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上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落款日期的《杭州市临安区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附件1)、《杭州市临安区专业技术副高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附件2)、《杭州市临安区专业技术正高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分别提供本人中级职称证书、副高职称证书、正高职称证书复印件;
5.从申报现职称以来任职企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提供从申报现职称以来任职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资格审查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上述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规范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应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受理审核并公示
区人力社保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并在“临安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四)拨付补助资金
经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补助文件,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四、补助标准
按中级1000元/人、副高5000元/人、正高10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取得同一层次职称水平的只发放一次补助,同一人才采取“晋档补差”方式给予补助。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需在取得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1年内申请,且申请时限内仍在临安区企业工作并在临安区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时限内企业税务登记在临安区,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区级国库。
(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取得时间以证书上载明的资格取得时间为准。
(四)申请人及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提供所需申请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因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后果的,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依法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扶持、限制各类表彰奖励。
(六)联系电话及受理地址:
1.联系电话:
0571—89541316、89541315。
2.受理地址: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锦城街道临天路1863号1号楼303办公室)。
附件:
1.杭州市临安区企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
2.杭州市临安区企业专业技术副高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
3.杭州市临安区企业专业技术正高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