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证与出生证公证,虽然两者都涉及到对个人出生情况的证明,但在性质、办理所需文件以及具体使用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以下是对这两种公证的详细对比和分析。
一、性质区别
出生公证
定义: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或监护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境内出生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性质:它属于个人事实类公证,直接体现当事人的出生情况。
用途: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等手续,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
出生证公证
定义:也称为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在中国境内医院获得的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性质:它属于个人证件类公证,通过出生医学证明间接体现出当事人的出生情况。
用途:通常在无法提供出生证原件的情况下,以公证文书代替原件使用,用于证明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等。
二、办证所需文件区别
出生公证
所需文件: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以及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出生证公证
所需文件:当事人的身份证;父母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如当事人是外籍人士的,还需提供其出生时父母在中国境内工作生活的居留许可证以及进出中国境内的海关签章页面作为支持文件。
三、其他区别
加贴照片需求
出生公证:部分国家(如美国、法国、泰国等)要求加贴当事人的两寸近照。
出生证公证:通常不需要加贴照片。
适用情况
出生公证:适用于所有自然人,无论其出生年份和是否持有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公证:主要适用于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特别是未成年人。对于1996年之前出生且没有统一制式的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可以通过派出所出具的出生证明的真实性予以公证。
综上所述,出生公证和出生证公证在性质、办证所需文件以及其他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当事人在选择办理哪种公证时,应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和情况来决定。同时,也应注意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