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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理承装修电力四级条件

发布:2024-05-25 17:14,更新:2024-11-23 07:08

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
(六)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3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十)所有人员社-保凭证要求:社-保记录至少出示下列一项:《XX年企业和城镇劳动者缴费基数情况表》、《XX年XX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社-保手册》、《医保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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