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下空间备案可以通过北京地下空间信息网进行在线申请,或者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申请。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
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地下空间使用情况说明。
按照规划用途使用的,应当提交规划文件;规划用途不明确的,应当提交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改变规划用途的,应当提交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规划文件。
依法须经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应当提交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进行结构改造的,应当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
申请人在提交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在15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如果备案情况发生变更,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登鹳雀楼》
唐 王之涣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